房屋中介刚开始的时候,的确赚的钱就是信息差,有出售的房源,你想看房还得掏50块钱才会带你去看房,后来这种信息差越来越弱了,后来出现了互联网,信息差越来越小,虽然还有中介在签订单独房源,可是越来越聪明卖家,也不在相信中介的单独签约,关键是没啥实际好处?房源信息都在共享的时代,中介的使命也就随之变得多元,帮助过户,跑手续,起到中间保护买卖双方的作用,中介还起到了新楼盘二级市场的作用,多元下的中介,也越来越被买卖双方所倚重,但是问题也越来越突出,还有不良中介,为了利益,欺上瞒下赚取高额中介费不说,还赚取高额差价,中介就越来越需要正规化的来规范,那么现阶段中介,都应该承担那些责任义务呢?中介赚钱是没错,收取中介费也无可厚非,买家我也愿意掏中介费,但是总不能拿到高额的中介费,却不承担责任,那是一定不行的,为什么要中介承担责任呢,起源于不平衡的卖家,卖家给了中介房源,实际并不承担任何中介费用,这就意味着理论上卖家和中介,在利益上统一,卖掉房子,卖家拿到房款,中介拿到中介费,对不对?对于买家而言,掏了中介费,有时候卖家反悔,中介却束手无策,不能保护买家利益,有时候也不能保证卖家利益,借着独家协议要挟卖家,让买家和卖家都不爽,今天就说一下,卖家和买家如何签订协议,约定中介的责任,还有要挟卖家现象等等;第一:对于买家而言,应该承担那那些责任,收费了一定要伴随着责任和义务;中介提供了房源,提供交易的方便性,安全性,负责过户手续等等,甚至提供了金融服务,那就要对这几项事情负责任,对于买家来讲,首先掏钱了,你就得为买家服务好了,才对?房源调查,有没有抵押,法律纠纷,保全,产证,什么性质产权,房子本身的情况,坐落,房子是否有什么问题,原来居住过什么人,等等,还有卖家真实情况,这些都要做详细的调查,而且必须真实,面对不真实的卖家,有其他目的的卖家,中介要有识破的能力,在这一点上必须为买家着想,还要勇敢的承担调查不详细房源的责任,出现房源抵押,法律纠纷等等,或者卖家的不真实的问题,要及时终止和承担责任以及后国,才可以; 写协议的时候,就要写上这些,房源必须真实,有告知的义务和调查的义务;第二:面对卖家和中介的协议,实际应该更加的公平一些,有哪些不公平呢?价格上,应该为卖家着想,能多卖尽量的多卖,这也是理所当然,但是多卖的部分,有佣金,这也是正常的,但是不能签订独家协议,和卖家要最低价,最后签订买卖差价协议,这样就打破了买家和卖家与中介之间的平衡,自己获利,没有公平性,而是要合理的获利,否则越来越多的卖家,是不愿意签订独家协议的,对自己没好处,凭什么签订独家协议?卖家和中介签订独家协议,不设置买卖价格上限,但是超过底价,可以按照比例给中介提拥,这才是最合理的办法,还有就是独家时间,一个月为限最好,时间长了没啥好处,对吧?第三,作为中介,必须保持买卖双方的平衡,信息不再是壁垒,唯一的壁垒是谁给你掏钱?买家给你掏钱,你不保护好买家,未来就没有生意了,卖家不给你提供房源,未来也没有生意了,中介的存活之道就是平衡,所以中介的存活之道,就是平衡买家和卖家,通过手续,定金,首付,交易的规则,来平衡每一方,否则中介的未来,真的就沦落为过户跑手续的,那个时候赚的就是辛苦钱了,价值越小,那么利润也会越小,价值越大,未
吕一,其实小编(編)非常喜欢她的如果一个(個)孩子(子)每天(天)生活在消极环境(境)中,世界对他来讲(講)就是(是)地(地)狱!他(他)的智(智)力处于萎缩(縮)状态无法开发(發),他(他)的感觉(覺)模式完(完)全(全)是从恶性(性)的(的)角(角)度来感受(受)世界。如果一个(個)人把目光盯(盯)在(在)这(這)些上(上),他会有何感受?我们(們)可以(以)设想一下:在(在)风景中,感觉(覺)心(心)旷神怡,心胸开(開)阔(闊);换个(個)场景,在(在)垃圾(圾)堆(堆)前(前),感觉(覺)如何(何)?道(道)理(理)完(完)全是一样(樣)的。长相(相),即(即)使是(是)看起来有(有)些(些)奇(奇)怪(怪)的嘴,也(也)是(是)看(看)着很可爱(愛)的,嘟嘟(嘟)的(的)样子(子)其(其)实很迷(迷)人视(視)频(頻)聊(聊)天(天)的价(價)位,你们(們)发现了吗?每一个人(人)都(都)不(不)是完(完)美的,正(正)是因为(爲)他们的(的)这些“奇(奇)怪”,才让他们(們)更(更)与(與)众不(不)同,才能(能)在这(這)样的娱乐(樂)圈里脱颖而出(出),变得(得)非常有(有)辨(辨)识度(度)。(以(以)上图片均来源网络)
但是(是),这(這)些(些)贷款机构(構)虽然便利,但是(是)贷款期限短(短),贷款利率太高(高),所(所)以不建议(議)采取(取)这(這)种方(方)式贷款。其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