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叔乖乖宠我日前,国家广电总局发出通知称,根据互联网电视管理的181号文,2018年世界杯比赛不允许在互联网电视平台上进行直播和延时播出,否则都属于违规,只能在赛事结束后提供比赛点播服务。广电总局限制“互联网电视直播世界杯”,实质是对版权的一种保护,目的是为了避免OTT(智能电视和电在线聊匿名聊天入口视盒哥哥妹妹要安慰简谱子)硬件厂商打擦边球盗播。
房屋中介剛開始的時候,的確賺的錢就是信息差,有出售的房源,你想看房還得掏50塊錢才會帶你去看房,後來這種信息差越來越弱了,後來出現了互聯網,信息差越來越小,雖然還有中介在簽訂單獨房源,可是越來越聰明賣家,也不在相信中介的單獨簽約,關鍵是沒啥實際好處?房源信息都在共享的時代,中介的使命也就隨之變得多元,幫助過戶,跑手續,起到中間保護買賣雙方的作用,中介還起到了新樓盤二級市場的作用,多元下的中介,也越來越被買賣雙方所倚重,但是問題也越來越突出,還有不良中介,爲了利益,欺上瞞下賺取高額中介費不說,還賺取高額差價,中介就越來越需要正規化的來規範,那麽現階段中介,都應該承擔那些責任義務呢?中介賺錢是沒錯,收取中介費也無可厚非,買家我也願意掏中介費,但是總不能拿到高額的中介費,卻不承擔責任,那是一定不行的,爲什麽要中介承擔責任呢,起源于不平衡的賣家,賣家給了中介房源,實際並不承擔任何中介費用,這就意味著理論上賣家和中介,在利益上統一,賣掉房子,賣家拿到房款,中介拿到中介費,對不對?對于買家而言,掏了中介費,有時候賣家反悔,中介卻束手無策,不能保護買家利益,有時候也不能保證賣家利益,借著獨家協議要挾賣家,讓買家和賣家都不爽,今天就說一下,賣家和買家如何簽訂協議,約定中介的責任,還有要挾賣家現象等等;第一:對于買家而言,應該承擔那那些責任,收費了一定要伴隨著責任和義務;中介提供了房源,提供交易的方便性,安全性,負責過戶手續等等,甚至提供了金融服務,那就要對這幾項事情負責任,對于買家來講,首先掏錢了,你就得爲買家服務好了,才對?房源調查,有沒有抵押,法律糾紛,保全,産證,什麽性質産權,房子本身的情況,坐落,房子是否有什麽問題,原來居住過什麽人,等等,還有賣家真實情況,這些都要做詳細的調查,而且必須真實,面對不真實的賣家,有其他目的的賣家,中介要有識破的能力,在這一點上必須爲買家著想,還要勇敢的承擔調查不詳細房源的責任,出現房源抵押,法律糾紛等等,或者賣家的不真實的問題,要及時終止和承擔責任以及後國,才可以; 寫協議的時候,就要寫上這些,房源必須真實,有告知的義務和調查的義務;第二:面對賣家和中介的協議,實際應該更加的公平一些,有哪些不公平呢?價